赴琉球大學獎學金
教育部辦理琉球政府二00六年度
贈送我國學生赴琉球大學獎學金候選人甄試簡章
一、 獎學金名額:一名『限在琉球大學就讀』。
二、 獎學金期限:二00六年四月起一年。
三、 待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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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機票費(中華民國至日本沖繩縣那霸機場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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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每月生活費約日幣八萬八千七百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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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學費(含入學考試費用、入學金、檢定費及學費,實支實付)、保險費(健保、普通傷害保險等,最高日幣五萬一千圓)、通學交通巴士費(實支實付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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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書籍費每月約日幣七千圓。 |
四、報考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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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不具日本國籍者,身心健全,在職務上認真,且具指導能力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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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至少受完國內十二年教育(高中畢業)以上有畢業證書者或大學在校生(同等學歷)可短期出國進修一年者。每月生活費約日幣九萬六千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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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身分、無出國限制(大學在校男學生可短期出國一年者)、無兵役義務,或正在服役可於九十五年三月底以前退伍持有證明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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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須巳取得日本語能力檢定資格三級以上者(就讀碩士班學生須巳取得日本語能力檢定資格一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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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|
年齡未滿三十歲者(民國六十五年四月一日以後出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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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|
留學費用超出獎學金總額部份有能力自行負擔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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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 |
未曾領取本項留學獎學金者。 |
五、 報名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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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、十八日(星期六、日)每天早上九時至十一時受理報名(免報名費),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(請書寫委託書),通訊報名概不受理。 |
六、 報名地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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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國際文教處(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五號三樓,電話:02-2397-6728)。 |
七、 報名應繳書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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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報名表(請至本頁末下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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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二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二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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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(驗後當場退回)及影本各乙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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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高中以上畢業證書正本(驗後當場退回)及影本各乙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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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|
高中或大學在學成績單中、英文正本(驗證後當場退回)及影本各乙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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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|
退伍令或其他有關兵役證明文件正本(驗畢後當場退回)及影本各乙份(大專在校生請先詢問相關機關是否可短期出國乙年之規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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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 |
其他有服務義務者,另繳服務或主管機關准予報考之同意函。 |
八、 甄試方式:日語面試(面試內容亦包括中琉歷史文化之關係)。
九、 面試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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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(星期六)上午九時三十分起(截止時間視報名人數排定,或另行通知面試時間)。 |
十、 甄試地點:報名時詳見准考證。
十一、 錄取名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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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部依前項日語面試成績結果,擇優錄取正取一名及備取候選人二名,正取一人由本部薦送琉球大學,正取因故出缺時,由備取候選人依序遞補。 |
十二、 凡經錄取考生,均須填具保證書,並由保證人立保,留學期間因個人因素產生之休學、中輟或退學,琉方得取消全部或部分獎學金支領額。
報名表下載:http://www.edu.tw/EDU_WEB/EDU_MGT/BICER/EDU7730001/94test/95ryukyu.pdf?FILEID=141654&UNITID=205&CAPTION=教育部辦理琉球政府2006年度贈送我國獎學金甄試簡章&TYPE=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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