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日本 > 留學考試獎學金 > 交流協會獎學金
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留學生獎學金甄試 6月18日~7月3日受理報名
甄選對象:設籍台灣具備學士學位計畫赴日升大學院者
報名日期:2006年6月18日~7月3日
預定名額:75名左右
獎助期間:2007年4月起,(原則上為期2年)
相關說明
成為「國費外國人留學生」的首要條件為必須是來自日本邦交國的留學生,可以在母國的日本大使館申請,或在日本入學後透過學校申請。台灣和日本之間雖然沒有正式邦交,但可透過「交流協會」提供的獎學金給想要去日本的台灣學生,待遇方面比照「國費獎學金」,只是名義上仍是「民間團體」獎學金。「交流協會獎學金」的主要對象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欲附日本大學院攻讀碩博士學位者。以往交流協會獎學金只提供給錄取公立或國立之大學院的考生,但自2006年度起,交流協會獎學金設定了學費的支付上限,如欲進入私立之大學院,考生們可自費補足學費差額,支領交流協會獎學金之上限額,就讀私立學校,因此考生們的學校選擇性增加了許多。許多知名的私立名校讓考生們有更多的選擇。
支付期間:2007年4月起(原則上為期2年)
支付待遇:
(1)每月提供大約日幣172,000元的生活費;
(2)台北←→東京之來回經濟艙機票一張(限定出發與回程時期);
(3)赴日後,先提供約日幣25,000元的零用金;
(4)學費補助,並補助一次入學金和檢定料。
A. 學費:一年日幣535,800日圓之內(預定)
B. 入學金:日幣282,000日圓之內
C. 入學檢定料:日幣30,000日圓之內。
報考資格:
(1)具台灣籍且長住台灣者(具外國國籍者不得報考);
(2)國內外綜合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後,希望進入日本各國、公、私立大學研究所正規碩士或博士課
程者;
(3)於2007年4月1日止未滿35歲者(1972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);
(4)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資格或無兵役義務,或是正在服役可於2006年12月底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
者;
(5)曾領取本項留學獎學金者,須於前次獎學金支領期限終了後,歸國滿三年以上方可報考。
報名方式:
(1)初試部分必須參加6月18日台灣舉行的「平成18年度日本留學試驗」第1回的考試;
(2)於6月18日~7月3日內將「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申請書」掛號郵寄交流協會台北
事務所報名;
(3)依初試成績擇優入選複試;
(4)通過複試者須自行向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提出入學申請,且最遲於2007年1月底前取得入學許可書並
繳交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,才能成為本獎學金正式錄取者。
注意事項:
以上內容節錄自交流協會之「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簡章」,詳情請逕行參照。
相關洽詢:
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文化室 TEL:(02)2713-8000
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流程
考生必須先參加2006年6月18日在台灣舉行的「日本留學試驗」,且選考
二科目(含)以上,才能參加「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」。
2006年2月上旬 |
「日本留學試驗」報名簡章發售
※實施、・詢機關=(財)語言訓練測驗中心
(02)2365-5050分機263
http://www.lttc.ntu.edu.tw/ |
6月18日 |
日本留學試驗舉行
|
6月18日∼7月3日 |
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 報名
※索取「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」申請書方法如下:
①至(財)交流協會網站下載(http://www.koryu.or.jp/taipei-tw/)
②至「日本留學試驗」考場索取
|
8月上旬 |
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 初試結果公布
|
8月下旬 |
初試合格者繳交研究計劃書等相關資料
|
9月中旬 |
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 複試舉行 |
10月上旬 |
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 複試結果公布 |
2007年1月底 |
確認複試合格者是否取得研究所「入學許可」
以決定(財)交流協會獎學之正式錄取者 |
報名簡章下載:http://www.koryu.or.jp/taipei-tw/ez3_contents.nsf/14/272856DD0A0BBB83492570FC00127F6A/$FILE/application.pdf |